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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定!这种常用镇咳药,将被列入精神药品目录

镇咳药右美沙芬将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近日,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一、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根据卫生部相关管理规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 2 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策划:sysoon|监制:ame

题图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视觉中国

 

 

【本文来源】丁香园 DXY 丁香园 2024-05-08 09:00 浙江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jyv8l0H_uOAoTg66SLz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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